适应症
Tavneos适用于严重的活动性抗中性粒细胞胞浆自身抗体(ANCA)相关性血管炎(肉芽肿病伴多血管炎[GPA]和显微镜下多血管炎[MPA])的成人患者,与包括糖皮质激素在内的标准疗法联合使用。Tavneos不限制糖皮质激素的使用。
推荐剂量和给药方法
1.治疗开始前的推荐评估
在开始Tavneos之前,考虑进行以下评估:
1)肝功能测试:在开始Tavneos之前,获取肝功能化验单(包括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和总胆红素)。不建议将Tavneos用于肝硬化患者,尤其是严重肝损害患者(Child-Pugh C)。
2)乙型肝炎(HBV)血清学:通过测量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和抗乙型肝炎病毒抗体来筛查HBV感染患者。对于有既往或当前HBV感染证据的患者,在使用Tavneos治疗之前或期间,咨询具有管理乙型肝炎专业知识的医生,了解HBV抗病毒治疗的监测和考虑。
2.推荐给药剂量
Tavneos的推荐剂量为30mg(三粒10mg胶囊),每日两次,随餐服用。建议患者不要压碎、咀嚼或打开Tavneos胶囊。如果错过了一剂,指导患者等到通常的预定时间再服用下一剂常规药物。告诉病人不要再增加一倍剂量。
3.CYP3A4抑制剂引起的剂量变化
当与强效CYP3A4抑制剂同时使用时,将Tavneos的剂量减少到每天一次30mg。
警告和注意事项
1.肝毒性
在服用Tavneos的患者中观察到严重的肝损伤。在对照试验中,Tavneos治疗组转氨酶升高和肝胆事件的发生率较高,包括严重的危及生命的事件。
在开始Tavneos治疗后的前6个月以及在有临床指征的情况下,每4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和总胆红素)。
如果使用Tavneos治疗的患者ALT或AST升高至正常上限的3倍以上,应立即根据临床指示评估并考虑暂停治疗。
如果患者AST或ALT高于正常上限的5倍,或者患者出现转氨酶高于正常上限的3倍,胆红素升高至高于正常上限的2倍,则停止Tavneos,直到Tavneos引起的肝损伤恢复。
对于活动性、未治疗和/或未控制的慢性肝病(如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未治疗的丙型肝炎、未控制的自身免疫性肝炎)和肝硬化患者,不建议使用Tavneos。在给肝病患者服用这种药物之前,考虑风险和益处。密切监测患者的肝脏不良反应。
2.过敏反应
Tavneos可能导致血管性水肿。在临床试验中,发生了两例血管性水肿,包括一次需要住院治疗的严重事件。如果发生血管性水肿,立即停止Tavneos,提供适当的治疗,并监测气道损害。除非确定是由另外的原因引起的,否则不得再次使用Tavneos。告知患者过敏反应的迹象和症状,并在出现过敏反应时立即就医。
3.乙型肝炎病毒(HBV) 再激活
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乙型肝炎病毒(HBV) 再激活,包括威胁生命的乙型肝炎
HBV再激活被定义为HBV复制的突然增加,表现为先前HBsAg阴性和抗-HBc阳性的人血清中HBV DNA水平或HBsAg检测的快速增加。肝炎后通常会出现HBV复制的重新激活,即转氨酶水平升高。在严重的情况下,会出现胆红素水平升高,肝功能衰竭,甚至死亡。
在开始使用Tavneos治疗前,通过测量HBsAg和抗-HBc来筛查HBV感染患者。对于有既往乙肝感染病史(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无论抗体状态如何]或乙肝表面抗原阴性但抗乙肝病毒抗体阳性)的患者,在Tavneos治疗前和/或治疗期间,咨询具有乙肝治疗专业知识的医生,了解HBV抗病毒治疗的监测方式和注意事项。
在Tavneos治疗期间和治疗后的六个月内,监测目前患有或既往有HBV感染史的患者是否有肝炎或HBV再激活的临床和实验室指标。
在使用Tavneos期间出现HBV再激活的患者,立即停止Tavneos和任何与HBV再激活相关的辅助治疗,并进行适当的治疗。现有的关于HBV再激活患者恢复Tavneos治疗的安全性数据不足。HBV再激活治愈的患者恢复Tavneos治疗应与有治疗HBV经验的医生讨论
4.严重感染
据报道,接受Tavneos治疗的患者存在严重感染,包括致命感染。Tavneos组报告的最常见的严重感染是肺炎和尿路感染。
对于活动性严重感染(包括局部感染)的患者,避免使用Tavneos。以下患者在开始使用Tavneos之前考虑治疗的风险和益处:
1)患有慢性或复发性感染
2) 曾接触过结核病
3) 有严重或机会性感染史
4)曾在地方性结核病或地方性真菌病地区居住或旅行的患者
5)有可能使他们容易感染的潜在疾病
密切监测患者在接受Tavneos治疗期间和之后感染症状和体征的发展。如果患者出现严重或机会性感染,暂停使用Tavneos。在Tavneos治疗过程中出现新感染的患者应接受适用于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及时、完整的诊断检测;应启动适当的抗菌治疗,密切监测患者,如果患者对抗菌治疗无反应,应中断Tavneos。一旦感染得到控制,可以恢复Tavneos。
禁忌症
Tavneos禁用于对avacopan或任何辅料有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
1.CYP3A4诱导剂
当与强CYP3A4酶诱导剂如利福平共同给药时,avacopan的暴露量减少。避免将强效和中度CYP3A4诱导剂与Tavneos合用。
2.CYP3A4抑制剂
当与强CYP3A4酶抑制剂如伊曲康唑共同给药时,avacopan的暴露增加。与强效CYP3A4抑制剂合用时,Tavneos的剂量调整为每日一次,每次30mg。
3.CYP3A4底物
Avacopan是一种CYP3A4抑制剂。密切监测患者的不良反应,并考虑在与Tavneos联合给药时,减少治疗窗较窄的敏感CYP3A4底物的剂量。
不良反应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5%)为:恶心、头痛、高血压、腹泻、呕吐、皮疹、疲劳、上腹痛、头晕、血肌酐升高和感觉异常
在特殊人群中使用
1.妊娠
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控制良好的孕妇使用Tavneos的研究来告知药物相关风险。
在动物生殖研究中,在器官发生期间,怀孕的仓鼠和兔子口服avacopan没有产生胚胎毒性的证据,它们的暴露量分别达到最大推荐人体剂量的约5倍和0.6倍。最大推荐人体剂量(MRHD)为每天两次30mg (以曲线下面积[AUC]为基础)。Avacopan导致兔子流产数量增加,其暴露量是MRHD的0.6倍。主要出生缺陷和流产对指定人群的背景风险未知。
在美国普通人群中,临床公认妊娠中重大出生缺陷和流产的背景风险估计分别为2-4%和15-20%。
2.哺乳期
没有关于avacopan对母乳喂养的孩子或产奶量的影响的数据。Avacopan是否分泌在人乳中尚不清楚。在从服用药物的母鼠哺乳的未服用药物的仓鼠幼崽的血浆中检测到avacopan。母乳喂养对发育和健康的益处应与母亲对Tavneos的临床需求以及Tavneos或潜在母体状况对母乳喂养婴儿的任何潜在不利影响一起考虑。
3.儿科使用
Tavneos在儿科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4.老年使用
在ANCA相关性血管炎3期随机临床试验中接受Tavneos治疗的86名老年患者中,62名患者年龄在65-74岁之间,24名患者年龄在75岁或以上。在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之间没有观察到安全性或有效性的总体差异。
5.肾损伤患者
轻度、中度或重度肾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对正在透析的ANCA相关性血管炎患者进行Tavneos研究。
6.肝损伤患者
轻度或中度(以Child-Pugh评估)肝损害患者不建议调整剂量。尚未对严重肝损害(Child-Pugh C类)患者进行Tavneos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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